【彩礼】【财礼】

中国的婚姻习俗中有送彩礼这一道程序,“彩”通常指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钱或物。人们送彩礼送得兴高采烈,但却很少有人知道,婚姻程序中的“彩礼”之称是错误的,正确的称谓是“财礼”。 《礼记·曲礼上》篇中规定:“贫者不以货财为礼。”这是指祝贺别人新婚的时候,贫穷的人送礼可以从俭。“财礼”二字即出于此,原意是指客人致送的货财,后来加以引申,娶妻的聘金也称作“财”。 唐宋之前虽无“财”之称,但不表示不下聘金。古代婚姻要经过六道程序,称为“六礼”,即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 已故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在《中国古代文化常识》ー书中总结得非常清楚:“第一是纳采,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,表示求亲的意思;第二是向名,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,以便回家占ト吉凶;第三是纳吉,在祖庙ト得吉兆以后,到女家报喜,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;第四是纳征,这等于宣告订婚,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,即致送币帛;第五是请期,这是择定完婚吉日,向女家征求同意;第六是亲迎,也就是迎亲。” “六礼”名称中的“纳”皆为接纳、接受之意,如同说请求女家接纳。也许有人会认为“纳采”之“采”就是“彩礼”之“彩”的由来,这是不对的,“采”是采择的意思,指男方采择、挑选定了女方,唯恐女方不许,因此才送一点小礼物,请求女方接纳,此之谓“纳采”。

2019-11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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