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国民政府】【民国政府】【国民党政府】

今天,小编看稿子时注意到,文中有时称“国民党政府”,有时称“国民政府”,还有个别地方成为“民国政府”,感觉有点懵圈……不过,经过一番查找,终于理清了思路。

首先通过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第7版)查询,“国民党政府”“国民政府”“民国政府”都没有单独的词条,不过,在“金圆券”和“法币”词条中,均有提到“国民政府”。

再查询《辞海》(第七版),有“国民政府”词条,无“国民党政府”“民国政府”词条。


不过,在“金圆券”“法币”“银元券”“东北九省流通券”“关金券”

等词条中,均提到了“国民党政府”。

 

   比较《辞海》(第七版)和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第7版)中“金圆券”“法币”的词条,不难发现,发行主体“国民政府”和“国民党政府”指的是同一个政府(在提到的日期内)。

那么,“国民党政府”“国民政府”“民国政府”到底有什么区别呢?这就要从我国的历史来分析。

民国时期的三个政府分别指南京临时政府、北洋政府、南京国民政府这三个政府。其中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是19121月到3月,北洋政府时期是19123月至1928年,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是1927年至19491


此外,民国时期的国民政府共有5个,分别是广州国民政府、武汉国民政府、南京国民政府、重庆国民政府、汪伪南京国民政府。这里需要注意下20世纪二十年代后期汪精卫在武汉成立过一个国民政府,但随着后来“宁汉合流”,武汉国民政府最终关门大吉并入了南京国民政府。因此,汪精卫的武汉国民政府并没有被主流史家所认可,或者直接被并入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历史之中,只被认为是国民党内部的权力之争。我们在这里单列出来只是为了说明“国民党政府”“国民政府”“民国政府”的区别。

 

经过了以上的讨论,现在就可以理顺三者的关系了。民国政府指的是民国时期的政府,其实是个省略的说法,一般不单独这样说。民国政府与国民政府是一个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,国民政府是民国时期的合法政府之一,却不是民国时期唯一的合法政府。被主流史家所承认的、能够代表民国的合法政府主要有三个:1.中华民国临时政府。2.北洋政府。3.国民政府(上述的5个)“国民党政府”顾名思义,是国民党主政的政府,肯定是不涵括北洋政府时期的。

“金圆券”“法币”的词条中,《辞海》(第七版)和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第7版)分别用了“国民党政府”和“国民政府”,都是正确的说法,因为那个时期的“国民政府”就是国民党主政的政府。

也就是说,如果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语境,“国民政府”肯定是“国民党政府”,但严格来说,“国民党政府”还包括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”,只是平时人们不怎么这样说而已。

所以,只要把握住“国民政府”是1927年以后成立的,就可以把握住“国民党政府”“国民政府”“民国政府”的区别的,在使用的过程中就可以游刃有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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