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品味”与“品位”


“品”是会意字,本义为“人多嘴杂”。因人一多就会有各种类型的人,又引申指“事物的种类、等级”。“品种”的“品”即指“种类”,“上品”的“品”即指“等级”。“品位”的“品”也用的是“等级”义。“品”用作动词又指“辨别尝试出类别等级的高下”。如“品头论足”意思就是“辨别人的面容、发型和足的大小”。“品味”的“品”即用的是用作动词的“辨别尝试”义。

“味”是会意兼形声字。篆文从口从未(滋味),本义为“滋味”。如“五味(酸、辛、甘、苦、成)令人口爽”的“味”即是。又引申指“辦别滋味,体会研究”。“耐人寻味”的“味”即是。“品味”的“味”也用的是此义。“位”是指事字。在甲骨文中,是一个人站立在地上形。本义为“朝廷中群臣排班所处的序列、地方。”如“不在其位,不谋其政”的“位”即是。“品位”的“位”也用的是此义。

综上所述,可知“品味”有四种意义:(1)尝试滋味,品尝。用例为:“此酒经专家品味,认为酒质优良。”(2)仔细体会,玩味。用例为:“他听到这句话以后,说:“你这话值得我细细品味!(3)(物质的)品味与风味。用例为:“这包茶叶你跟什么放在一块了?品味已经大受影响!(4)格调和趣味。用例为:“这位作家的作品品味高雅。”

“品位”有三种意义:(1)过去指官吏的品级、官阶。(2)矿石中有用元素或有用矿物含量的百分率。用例为:“此次进口的铁矿石品位比较高。”(3)泛指人和事物的品质、水平。用例为:“他的谈吐很有品位。我喜欢和他讨论问题。”

特别要提出的是:这“品味”的第三种意义与“品位”的前两种意义,界限分明,不易混用。“品味”的第四种意义和“品位”的第三种意义均可形容人,但不能混用。“品味”的第四种意义只用于表述“人的格调和趣味”。“品位”的第三种意义则只用于表人的品质和水平。

如果我们分不清楚到底该用哪个时,可以采用“代入法”,如分别用“水平”和“格调”代入,看哪个更贴切就用对应的品wei。如果代入两个均可说得通,还可以用前后所用的词语作判断,比如“品味”一般后接“高雅”“低下”,“品位”前后用“高”“低”的比较多,另外谈到“谈吐”时,一般用“品位”。再如果遇到极个别的情况,上述两种方法都失效,那就尊重原文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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